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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好聚好散 抚养费速执速结
作者:吴勇 孙兴丽   发布时间:2013-08-29 11:35:3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又一起因离婚纠纷而引起的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被怀远法院快速有效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石某和杨某是一对80后的小夫妻,2007年经人介绍后相识并相恋。2008年结婚后生育一子。但由于夫妻性格差异较大,导致婚后双方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为此石某于2012年4月诉至法院,请求离婚。通过调解,小夫妻俩决定好聚好散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但在调解书生效的一年后,杨某却来到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了解原因,原来在调解书当中,当初约定了孩子由父亲杨某抚养并由孩子的母亲石某按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一年支付一次。然而一年过去了,孩子的母亲却并没有按期支付这笔抚养费。孩子还小,马上就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各笔花销都不小。申请人杨某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就算父母离婚,身为孩子的亲生母亲都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那一部分责任,于是他决定申请对石某进行强制执行,让她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知晓了这一情况之后,当即根据申请人杨某提供的地址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石某并未如期来到法院缴纳抚养费。无奈,执行法官又来到石某的住所地找到了石某。执行法官见到石某后便开门见山说明来意,同时动之以情想要唤起一个母亲对于自己幼小的孩子的母爱。但石某却不为所动,反而态度蛮横的说,杨某是小孩的父亲,既然要了小孩,自己养是天经地义的云云。总之一句话,就是不肯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见石某的工作实在难以做通,和解这条路已然是走不通,遂迅速凭借查到的石某在某农行的帐户,在其配合下顺利扣划了抚养费交给了申请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迅捷执结。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