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老赖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持搜查令强制执行
作者:孟明轩   发布时间:2013-08-29 11:38:2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拖欠他人赔偿款30余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履行义务,下发执行通知书后仍拒不支付。8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没想到怀远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会持《搜查令》突然登门,宣布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搜出现金1000余元,存折两本,银行卡两张及笔记本电脑一台,并依法予以登记扣押。与此同时,怀远法院执行局多名法官及法警分头行动,控制搜查外围现场及被执行人,保障搜查工作顺利进行。

    2011年7月,申请人常某在为张某家建房的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至地面,在蚌医附院进行抢救,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创伤性湿肺,共花去医药费120000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果,常某起诉至怀远县法院。2012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等五人共同赔偿常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3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2013年3月,申请人常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张某等五人为同一家庭成员,拥有农村房产两处,并在家中经营有棋牌室。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银行账户上也没有存款。根据张某的家庭情况及生活条件,法院认为其有隐匿财产的可能。为彰显国家法律的威严,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决定对张某等人的住所进行搜查。为保证执行工作公开、公开,我院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检察官对案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支持。张某等人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请求本村干部及亲属出面做和解工作,表示将想方设法筹措赔偿款了结此案。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