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在短短的几天内,利用一条短信而顺利执结了一件涉及房屋过户的执行案件。
2002年12月11日,有亲戚关系的王某与洪某某约定以35000元的价格将洪某某名下的座落在蚌埠市某小区内的一处房屋卖给王某。王某即付清了房款,并入住该房屋。2009年洪某某办理了该房的产权证及土地证。王某要求洪某某将该房过户到王某名下时,洪某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王某考虑到毕竟有亲戚关系,始终忍着洪某某的一次次食言。今年1月25日,洪某某以急需用钱为由,从王某处借款一万元,4月初,王某再次要求洪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洪某某又以在外地做生意为由,不愿给王某办理过户手续,王某无奈之下,只好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洪某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案经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于2013年5月2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洪某某于2013年6月15日前协助原告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自愿放弃2013年1月25日借给被告洪某某的借款1万元,该债权不再主张。但逾期后,洪某某还是不愿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王某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因被执行人洪某某已无具体住处,于是给被执行人洪某某打通了电话,要求被执行人洪某某到庭接受询问,并且想按照有关执行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洪某某口头答应到法院来,事后执行人员再次打被执行人洪某某的电话时,被执行人洪某某就是不接,执行通知书得不到送达,房屋也不能强制过户。鉴于公告送达了,时间太长,于是,申请执行人想通过其他亲戚联系到被执行人洪某某,然而还是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洪某某。经过仔细分析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执行人员把申请执行人王某找到法院来,利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亲戚这一特殊关系,让申请执行人用其手机,向被执行人洪某某发出了一条短信“洪哥,刚才法院打电话来,让我到法院去办手续,说要冻结你的工资,还要对你罚款几万元,我考虑到,我们毕竟是亲戚,所以我还没有去,希望你赶快与我联系!” 这条短信明确地向被执行人传达了法院的威慑力量。
第二天中午快下班时,王某打电话告诉执行人员:洪某某前一天,在王某刚离开法院后,就给王某打了电话,并主动与王某约定,第二天上午一起到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已经前期手续都办好了,今天下午,等洪某某把离婚证明写来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至此,执行人员利用一条短信,成功执结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