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妻子拖欠丈夫生前欠款多年的案件被成功执结。
2001年朱某以张某丈夫欠款多年不还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张某丈夫李某早在多年前因孩子上学向朱某借款4500元,只约定了利息但并未约定还款期限。后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李某后来仅还款1000元,尚有3500元及利息未予偿还。2009年李某因病去世后,朱某持借条向张某(系李某妻子)索要欠款。不料张某却以“欠款系李某生前个人所借,与其无关”为由拒绝还款。其后朱某便将张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官认为李某生前的借款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故判决朱某胜诉。判决生效后,张某依旧拒绝履行,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经过仔细查证发现张某家里仅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为了确保执行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执行法官迅速做出裁定对该处房屋实行查封。其后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向其说明拒不还款的后果。但之后执行法官又了解到,由于张某丈夫李某生病死亡,孩子也还在上学,三千多元的欠款及利息一千余元对于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是一笔巨款。被执行人并非真是不想还款,而是生活困难实在没有办法筹到钱还债。在向张某邻里核实了这一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现状,执行法官遂找到申请人朱某,告诉他这些情况,希望他能够做出一些让步。经过一番协商,申请人终于同意免除那一千余元的利息,只要求张某将余款3500元尽快偿还到位。执行法官及时反馈了这一信息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张某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终于顺利的履行了义务。现被查封的房屋也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