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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女拒赡养 促和解挽亲情
作者:张永俊   发布时间:2013-09-06 12:51:3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赡养是美德,也是法律义务。作为儿女的我们,理应该让父母安享晚年。但固镇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时,却遇到了一位不孝女。

    黄某某与丈夫离婚多年,离婚后一直独居,其夫每月支付其生活费250元。现黄某某年迈,丧失劳动能力,其共有包括单某某在内的六名子女,除单某某外,其他几个子女均对黄开娥尽赡养义务。黄某某一气之下将单某某告到法院,要求赡养。

    法院判决单某某每月支付黄某某赡养费70元至黄某某终年,但单某某态度强硬,迟迟不履行判决。黄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受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单某某思想工作未果,欲拘留单某某,但考虑到亲情关系和老人抚养费的来源,没有采取这一措施,该案一时陷入僵局。后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解,最终促成母女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得以执结,亲情得以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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