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感谢怀远法院为我孙子追回赔偿款,我一定教育孙子好好学习,将来报效国家”。2013年9月3日,怀远县常坟镇集西村的江老太接过执行法官送来的赔偿款时,含着眼泪激动的说。
江老太的孙子小江和孙某的儿子小旗同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2011年4月12日上午第一节课前,小江按照老师的要求捡教室地上的废纸时,被小旗不慎用铁丝戳伤右眼。随后,集西小学老师将小江送到当地卫生院治疗,由于伤势较重,被转到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经诊断,小江右眼球为异物刺伤、右眼玻璃球破裂伤。小江在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0天,做右眼角膜修补和白内障摘除手术,共支付医疗费8000余元。住院期间,小江右眼发炎,家人又将其转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17天。该院为小江做了右眼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右眼角膜修补和白内障摘除手术,花去医疗费39000余元。经怀远县中医院伤情鉴定,小江被评为八级伤残。由于学校与小旗的家长互相推脱责任,不愿赔偿,小江将学校和小旗的监护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旗的监护人赔偿小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112358元的60%即67414元,学校赔偿40%即44544元。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自动履行,小江于2013年6月2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调阅了审理卷宗,认真阅读、分析,又冒着酷暑,多次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通过大量的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学校不是不愿赔偿,当初就是不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现在又怕先赔了应赔偿的部分,还会承担小旗监护人的赔偿部分。而小旗的父母怕承担责任,干脆外出打工,躲避执行,只留下小旗跟爷爷、奶奶在家上学。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首先,执行法官找到学校的校长,向其宣传法律,并保证学校只承担判决书确定的部分,打消其顾虑。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学校终于愿意率先履行判决。随后,执行法官找到小旗所在村的常村长,常村长带着执行法官多次找小旗爷爷、奶奶做思想工作,让他们联系在外打工的儿子、儿媳回来处理。正值七、八月份高温天气,执行法官在小旗家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衣服湿透了,好话也说完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通过基层干部大力配合,小旗爷爷、奶奶终于将儿子孙某的手机号码给了法官,常村长当即给孙某打电话,并在电话里做其思想工作,孙某表示愿意回来解决此案。8月28日,学校校长和孙某在常村长的陪同下,将11万余元赔偿款送到了法院。 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基层干部通力协助,终使一起看似无法执行的难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