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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的格林
——读《萨维尼法学方法论与格林笔记》有感
作者:邱亮亮   发布时间:2013-09-11 16:22:24 打印 字号: | |

    年少时书籍的匮乏至今想来都是一个大大的遗憾。只是因为那句俗话“什么时候干什么事”,说的矫情一点便是“时光带走我青春的同时亦磨灭了我儿时最初的渴望”。于是有些遗憾,便再也没有机会去弥补。

    不同的人生在的不同时间段总有其专属的梦想。而有些还是可以幻化为真实的惊喜。儿时的我特别想拥有自己的一本《格林童话》,在那单调而悠闲的岁月里体味简单而纯粹的美丽。但很是遗憾,这个所谓儿时的梦想至今尚未实现。或许,哪天偶尔心血来潮,果真跑到书店买本那曾经的童话。但我想我再也没有闲暇和兴致去将其一一读过,岁月使我那颗渴望梦想的心早已倦了,怠了。

    书,未变。书的作者格林,依然像个似曾相识的玩伴,飘摇在早已呆滞的脑海里,那里或许再也没有高尔基诗中所描述的狂风、暴雨、闪电,当然更不会出现那勇敢的海燕。但记忆的奇妙之处便是,你会在许久以后的某个瞬间,就这样,再次相遇那个我们曾经儿时的渴望。

    一次偶然的书单查询,格林的名字再次跃入我的眼帘。只是这次,我已经长成了懂事的大孩子。是的,在生活面前我们总是孩子。而格林也从那唯美的童话,开始书写所谓大人的世界,而且看起来还蛮复杂枯燥的。因为这次偶遇的书名赫然写着《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顿时勾起我满心的疑惑与好奇,觉的这书挺有范儿。用时下流行的话语感慨一下便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简约时尚国际范儿”,于是为了装一下“文化人”便手贱的将其买下,收入书单。而后,还蛮有怀疑精神的百度求证一下,最后证实“此格林果然是彼格林”。本着对新事物的三分钟的热度,飞快的浏览涉猎一番,最后的感觉是“不管你懂没懂,反正我没懂”。于是,对自己的智商各种鄙视。为了找回儿时的自信,果断飞快入手一本《格林童话》,然后这次居然看懂了,于是各种复杂纠结忐忑不安,并不断佩服自己的勇气和脸皮。此后,《格林童话》果断送给某个小朋友,而那本《格林笔记》便束之高阁。

    当然,对于一本诞生于二百多年之前的“笔记”而言,就其当下所具有的学术理论以及实践价值到底几何,不敢妄加置评。法学方法论相对于法哲学理论中的其他部分,历史尚不久远。当然作为德国法中的泰斗,萨维尼有关法学的理论时至今日依然有其的价值所在。而格林则是萨维尼在马堡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这本《格林笔记》便是格林当时对萨维尼经典法学方法论的简要归纳总结。

    当然通过粗略的通读,可以发现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大致可以归为一下三个大的基本原则:一是法学学科的历史性;二是法学学科的哲学性;三是法学学科是历史与哲学的统一。由此,萨维尼力主通过客观、独立、科学的历史分析方法结合哲学的基本推导原则重新建立一套客观科学系统的法律体系。在其著作中,其一再指出法学的历史性,及其发展性,将法学归于一种时间的范畴,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其对于此后空间的地域特征性并未做过多的关注。萨维尼其后对法学哲学性及其特有的体系性做了深入的挖掘,并将其与历史的发展性相结合。相对于其对法学方法论的归纳当然也没有超出其以上所提出的三个原则,进一步延展为:法学的语文性研究,法学的历史性研究,法学的体系性研究。

    历史的久远加之近百年中西法学理论的发展,我们不能奢望从这本小小的《格林笔记》中收获太多所谓“有用”的理论,但是我们可以从中领略一个法学大家的思维魅力,学会如何处理变革与传统,理性与历史,本土与外来之间的学科交融关系,并进一步实质的去走进法学的“内心”世界。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