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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债五年心存侥幸 冻结存款旧案执结
作者:孙冬冬   发布时间:2013-09-13 10:52:1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3年9月6日,被执行人董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偿还了拖欠董某已经五年多的借款12000元,至此,四年多的“旧案”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董某和被执行人汤某原本是朋友,2008年4月董某因家中有事向汤某借了11800元钱,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董某一直以暂时没钱为由,拖着不愿意还钱。无奈,董某于2009年7月将董某起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董某偿还汤某借款118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责任,汤某于是向怀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汤某,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当执行法官准备对汤某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发现汤某一家人已经举家外出,渺无音讯。案件至此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因为终结执行程序,而将案件高高挂起,依然不定期的对被执行人汤某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8月底对“旧案”财产情况的一次例行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董某在宿州市农村合作银行的一个账户中存入了50000元,这让坚持多年查询汤某财产的法官喜出望外,第二天即赶往宿州市,将汤某的存款冻结。董某在得知存款被冻结后,主动和执行法官取得联系,隔日便带着现金赶到怀远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