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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五河法院“两节”前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
作者:曹沛专 张红星   发布时间:2013-09-18 15:49:0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这次多亏了法院,孩子上学和过节的钱都有了。”“快过节了,明天就去给小孙子买辆童车!”人头攒动,笑语不断,百余名农民工清点着手里的现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9月15日下午3时许发生在五河县法院执行局集中发放执行款的一幕。望着这一切,执行法官欣慰地笑了。今年以来,五河县法院积极推进群众路线教育,着力改变工作作风,在“中秋”、“国庆”两节到来之前,集中执行一批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拖欠工资、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执行案件,尤其是将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列入重点执行范围,取得显著成效。此次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131件,涉案标的460余万元。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该院党组非常重视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把此次活动做为吹响该院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改变工作作风的“号角”,以及迎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的重要举措。院长多次参加执行局的工作例会,对集中执行活动做出重要指示,并要求执行干警集中精力,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集中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行动顺利、高效开展。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成两个执行小组,并明确了责任和目标。执行局长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为活动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和各项保障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提高执行效果,各执行小组在活动开展前,对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摸,分别制订执行预案,做到对集中执行的案件心中有底。

    措施得当,执行有力。一是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公开执行。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流程管理规定操作,做到采取措施得当,程序公开透明。申请执行人全程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人员根据案情适时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有的案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协调。二是做好宣教工作。在用足用活各种法律手段和执行措施的同时,认真做好宣传、说服、教育工作,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三是对经说服教育仍不履行义务的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果断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及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执结的重点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释明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力求案结事了。

    五河县法院通过开展此次集中执行活动,营造了执行的高压态势,树立了司法权威,提高了执行公信力,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两节”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