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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耐心护情亲 一日执结五案件
作者:邱雷   发布时间:2013-09-26 16:02:4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陆老汉生育六个子女,曾经因为赡养问题在1996年与其中的五个子女在原蚌埠市郊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快二十年,当年协议的内容,部分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近日,陆老汉又起诉至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要求五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在审理中,龙子湖区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一、五被告于本协议生效之本月起每月支付原告100元赡养费。五被告同时不再向原告交付粮食。二、原告与五被告在原蚌埠市郊区人民法院1996年达成的关于赡养之协议部分内容不再执行。其余协议内容继续履行。

    调解协议生效后,陆老汉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五子女并不是不愿给付赡养费,而是因为陆老汉想要自己去耕种其名下的土地,但陆老汉已年近九十,没有劳动的能力,而土地始终是由三女儿在代为耕种,并且陆老汉的大儿子也已年近七十,一直在吃低保,自身的养老都成了问题,同时在协议达成以后,剩余的四个子女就将应付的赡养费交到了村长手里,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法官立即前往村里进行了解,并到陆老汉家中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核实,陆老汉的四个子女确实已经将一年的赡养费交到了村里,通过和村长的沟通,村长表示愿意每个季度将生活费送到陆老汉家中,陆老汉也表示同意,同时通过细致、耐心的做陆老汉的工作,陆老汉也同意不再要求大儿子给付赡养费,并主动要求撤回对大儿子的执行申请,使得情亲得到了维护,并且五件案件在一天内也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