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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十二载 终得线索强执行
作者:邱雷   发布时间:2013-09-26 16:04:4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01年谢某因为交通肇事赔偿一案,将赵某、王某、高某、蚌埠市某轮窑厂诉至蚌埠市东区人民法院(现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2月一天傍晚,王某借用高某的小轿车,在本市凤阳路第一制药厂附近200处行驶,为避让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赵某时,将正常驾车行驶的谢某撞伤,并导致谢某驾驶的车辆毁损,最终,判决赵某、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各赔偿原告人民币34349.29元,共计为人民币68698.58元,两人对该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高某、轮窑厂对王某的赔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后四被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谢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调查四被告当时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该案一直陷入困境,期间王某与其妻子殷某去外地打工,但法院执行局干警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始终在查询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终于今年四月份的查询中发现了赵某、王某、高某在银行有存款记录,财产线索就是命令,由于存款不在相同的银行,怕对一处存款采取措施后,其他人发觉后转移财产,法院执行局干警兵分三路,分别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发现,王某和其妻子殷某在苏州打工,在对被执行人本市的财产采取完执行措施后,法院执行局干警又连夜赶往苏州,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工作单位,对其工资采取了执行措施,自此,一起十二年前的疑难案件终于在法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找到了执行线索,案件也即将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