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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潇洒却拖欠工资 扣押车辆老赖还钱
作者:孟明轩   发布时间:2013-09-26 16:21:2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动报酬案件。

    2012年初,申请人周某在被执行人孙某的工地上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年底结账,孙某以工地资金紧张为由,拖欠了周某2万元工资。孙某给周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三个月以内支付。到了支付期限,孙某仍不愿给付工钱,周某无奈起诉来院,请求法院判令孙某给付工钱。

    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未发现孙某有银行存款,但其名下拥有小汽车一辆。执行法官到孙某家也没发现其行踪。据村干部介绍,孙某不经常在家住,时常到城里去住宿消费。根据这个线索,执行法官嘱咐申请人留意孙某平时的行踪,有情况及时报告。

    2013年8月16凌晨,申请人打来电话,说在县城一家洗浴休闲中心门口发现了被执行人孙某的汽车。执行法官接到报告后,让申请人继续在原地蹲守,上班后马上组织人员去现场。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孙某的汽车门是上锁的,判断其应该就在该洗浴中心消费,于是就在孙某汽车不远处等候。大约过了半小时,孙某果然露面了,执行法官上前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当场将孙某的汽车扣押至法院。

    下午刚上班,孙某就到法院付齐了执行款。看到申请人的血汗钱有了着落,执行法官的眉头也舒展了。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