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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演讲稿选登:法官的理想——理想的法官
作者:汪润洲  发布时间:2013-10-08 08:25:28 打印 字号: | |

  当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清香,果实们探出脑袋四处张望,丰收的喜悦随着金黄的麦浪起伏飞扬时,我们即将迎来祖国母亲六十四周岁的生日。作为一名法官,我非常荣幸有机会在此向领导和同事们谈谈法官的理想。
    高楼何以耸立,大树何以参天,众所周知,根基决定一切,而我们法院的根基就是法官的司法作风。哈佛大学有句名言:一个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培养一代又一代人的质量。同样,一个法院的荣耀,亦非其建筑与人数,而在于法官具有优良的司法作风。法官的岗位虽然平凡,但肩负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需要一个个平凡的人,怀着一颗颗不平凡的心,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神圣的使命。
    诚然,法官太累了,没有休闲与安逸,只有忙碌与紧张;法官太苦了,没有高薪和奢侈,只有工薪和简朴;法官太难了,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不辞辛劳地为当事人定纷止争,还是有当事人要涉诉信访……然而,我们的法官没有望而却步,他们依然风雨兼程地送达,千方百计地调解,兢兢业业地裁判……
    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理由,那就是每一位扎根于法院工作,正在默默奉献着青春和已经奉献了青春的法官,他都会心存坚定的信念,怀揣美好的梦想,执着地朝着一名理想的法官的目标前进。那么,何谓“理想的法官”?有一首诗至今萦绕耳畔:
    法官
    共和国的卫士
    一个神圣而庄严的称谓
    时刻要求我们
    去追求
    去探索
    去创造
    去奉献
    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我们胸间  应当充满正气
    我们眼睛  应当蔑视特权
    我们肩膀  应当扶持弱小
    我们两袖  应当一片清风
    不可否认,少数法官因为误解、曲解了法官的职责,从而理想淡化、信念动摇、思想迷失,将司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廉洁的作风抛在了一边,把司法权当作交易的筹码,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像断线的气球一样远离大地,飘浮在空中危险地游戏,最终身陷牢狱悔恨莫及。因此,无论是在金钱与法律的较量中,还是在情与法的碰撞中,我们都要始终信奉一条:廉洁才能奉公,廉洁才能严肃执法,廉洁是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当然,法官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大家耳熟能详的榜样人物我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法院一向强调,弘扬清廉如水的廉政文化,塑造正身守道的法官形象。法官拥有审判权、执行权,身担重任,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正如陈毅同志的诗句所言: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法院队伍建设就是要致力于保持法官清廉为本的职业操守,培育正气,培养骨气,确保法官不为钱所累,不为利所伤,不为色所惑,不为名所困,做到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徐悲鸿先生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此言甚是。法院的审判权是通过法官的审判行为来实现的,法官理应具有智慧、善良、诚实等基本素质,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等基本作风,从而使自己独立于矛盾双方,客观地把握冲突的症结、问题的焦点,有效地解决各类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纠纷。法官在接待不同类型案件当事人时,需要用一种换位的方式去思考,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一种包容的胸怀去体会,一种关怀的言语去感化,以平和、平静、平常的良好心态去应对审判活动,培养和展现法官的优良作风,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公正高效地处理案件,实现情、理、法的完美交融,成为一名理想的法官。
    时代在呼唤,人民在渴望,希望我们的法院成为庄严肃穆的法院,我们的法官成为人民满意的法官。我坚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做到。

(作者单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