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薄熙来案在济南中院宣判;9月26日上午,李某某案在海淀法院也落下帷幕。两个判决聚集了数以亿计的目光,有各大媒体、平头百姓、政府官员、外国人士等等。大家在等,等待一个公正的裁判结果;大家在看,看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大家在议,议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一纸文书,如此神圣。我们不禁要追问,是什么使得法院判决如此神圣?——司法公信!公信何来?是以审判质量为保证。审判质量何以保证?要以过硬的法官队伍为依托。而这一切的原动力便是我今天要阐述的主题——司法作风。
前最高院院长王胜俊在《司法作风无小事》一文中将司法作风的落实总结为“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化为行动,我认为应当从四个方面去践行。
重,所以当敬。
培根说;“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害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把公正的源头败坏了”。一个案子,对法官而言或许只是承办的成百上千个案件中并不起眼的一个,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这么一次官司,作为法律实施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所以为了这无数的“一生一次”,每一份判决都应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考验。古人敬天,司法者要敬法、敬民。
险,所以当慎。
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不是吗?当他们承受着当事人的谩骂纠缠甚至威胁时;当他们面对着权、钱、色的诱惑时;当千分之一的错判浮出水面时,我们不得不说法官职业是危险的。于是有的法官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受贿后枉法裁判了,空虚时集体招嫖了,一时间,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质疑,犯了错的法官,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法官更应步步为慎,胸间充满正气,眼睛蔑视特权,肩膀扶持弱小,两袖一片清风。
难,所以当专。
古人有言:“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今人有云:“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而在大力倡导转变司法作风、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今天,这些现象已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法官的难。仅举一例,征迁拆违如火如荼,由此应运而生的矛盾激烈而频繁,我院王芳庭长带领全庭干警调研、走访,探索和制定了“提前介入协调”与“预立案审查”制度,终于为解决此类纠纷排除了障碍。有人讲,中国已经进入了民权觉醒的时代,经济社会改革也进入深水区,矛盾冲突不可避免,由此引发了大量新型犯罪和纠纷,这一切都考量着法官对法律精神实质的把握、对法律法规的正确运用。专业点、再专业点,这是时代对法官的要求。
繁,所以当勤。
走近法官,多少次,他们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多少次,他们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力求当事人握手言和;多少次,他们在灯光下翻阅书籍,查阅案卷,推敲文法,撰写文书。看,监狱的高墙内,有我院法官的庭审身影;听,执行局的接力执行得到驻港军官的声声喝彩;叹,耐心诚挚的调解换来丈夫含泪下跪的追悔……一幕幕,一桩桩,简陋的办公室,狭长的审判桌,崎岖的取证路,如此繁重的工作,容不得我们松懈疏忽、拖拉推诿,有的只应是勤政自勉、一心为民。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一次次的铁案封尘,没有喝彩,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有的只是平凡岗位上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培育良好司法作风不是绣花枕头、表面文章,而是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培育良好司法作风也不是亭台轩榭、天上楼阁,而是一件一件的小事,一点一滴的行动。
在全民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大背景下,作为一名国家的司法人员,我憧憬着,盼望着,我梦想有一天,当百姓受到不公求助法院时坚定而无畏;我梦想有一天,我们的法官能受到社会和人民更大的景仰与爱戴;我梦想有一天,生活在我们这块热土的人们尽享公平与公正;我梦想有一天,平凡的你我竞展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我坚信这一梦想终会成真,因为我们深爱着自己的事业,心中怀着正义与良知,因为有无数的你我他在为此工作、为此奋斗、为此奉献……
谢谢大家!
(作者系禹会区法院干警,获全市法院“弘扬先进思想文化 培育良好司法作风”演讲比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