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执行局因案制宜成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使一起较为棘手的赔偿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申请执行人宫某某(未成年人)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均为本市禹会区秦集镇某村村民。2009年被执行人陈某某同丈夫驾驶摩托车回娘家途中与申请执行人宫某某父母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申请执行人宫某某顶骨凹陷性骨折。申请执行人诉至本院并经本院审理终结作出判决,由被执行人陈某某赔偿申请人宫某某各项损失105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某有孕在身未有收入,对本案的事故责任认识不足抵触情绪较大,法院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且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宫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说明执行情况,取得理解和认同。本案暂缓执行。
近日,淮上法院执行局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获悉被执行人和其丈夫外出打工可能有一定收入。承办法官及时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冻结被执行人陈某某丈夫名下的银行存款5000余元。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组织进行沟通,向被执行人亲属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几次反复细致的说服和教育,取得其家人和亲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陈某某与其夫近日将剩余的赔偿款交到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致使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