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怀远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执行措施,在人力、财力和后勤保障方面积极为执行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1至10月份共执结各类案件570件,实现当事人债权2827万元。
工作中,该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出台《执行工作分权集约管理规定》,在执行局内设查控组、执行组和综合组,将执行程序分为财产查控、执行实施、综合事务管理等执行环节,各执行环节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制定《执行案件效能评估管理办法》,对不能有效执结的案件,根据评估情况或由院领导督办,或实行换员执行,原承办法官承担相应责任。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协作打击拒执犯罪机制,三机关共同会签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该机制的筹建阶段,该院已与检察院、公安局对2起京访执行积案被执行人进行协作打击,2名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抓捕,一名被判处2年6个月实刑,一名全额履行40万元债务,被判处罚金刑。创新涉执信访案件化解方法,利用执行等暂存款所生孳息,建立了法院执行周转金和信访救助金制度,现已为3户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垫付执行周转金61000元,3户符合条件的信访人给予特困救助金41300元,并已执行回垫付的周转金24000元。积极鼓励各审判庭对自审调解结案的案件实行“审执合一”工作模式,强化法警大队与执行局配合,要求其直接参与执行工作,在全院形成全员参与、关口前移、统筹兼顾、协同作战的执行局面。去年以来,非执行局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执结各类案件400多件,部分缓解了执行压力。适时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针对我县农业大县县情,建立了按季节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的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该院分别于春节、午收两个时段集中人力、物力,采取连续作战的方式,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81件,到位金额240余万元,解决5起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