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直到被拘留才慌忙交钱履行判决。2013年11月5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后,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诉被告焦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案,法院判决被告焦某返还原告张某租金本息合计78886.72元。但是,焦某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张某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人员责令焦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义务,但焦某仍置之不理,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思想疏导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对焦某采取拘留措施。对焦某拘留的第二天,其亲属亲自到法院缴纳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