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老张,我是你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刘某,现在让我的家属把锦旗给你送到法院去”,2013年11月7日下午,蚌山法院执行局正忙碌的案件承办人张守民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
刘某年近70岁,常年生病卧床且住在养老院,因其行动不便,执行局承办人张守民决定自己去养老院回访。来到刘某的卧室后,正坐在床上裹着被子的老汉刘某带着浓浓的蚌埠口音激动地问:“每次都是你给俺打电话去领钱,多亏了你们法官,俺才活到今天的,太感谢你了!”说完,取出了一面早已准备好的锦旗,交到张法官的手里。锦旗上面醒目写着:清正廉洁、伸张正义。
原来,早在2010年,王某夫妇向刘某借款后不予偿还,案经判决后,王某夫妇不履行判决义务。2012年初,刘某申请执行,王某夫妇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年近70岁,常年生病卧床,因不能自理被其家属送至养老院,正急需用钱。承办该案后,将王某夫妇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罗列,张守民发现王某夫妇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竟然有十几起。基于刘某案件的特殊性,张守民多次跟王某夫妇协商,最终促使王某夫妇再无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愿意想办法保证自2012年4月份起每月向法院缴纳500元,并决定将此款全部优先发放给刘某。经承办人张守民认真执行,王某夫妇每月按时将款缴纳至法院,张守民每次都会按时打电话通知刘某家属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截止目前,案件已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