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从违法性的层面讲,共同犯罪的立法与理论所解决的问题,是将违法事实归属于哪些参与人的行为。
犯罪共同说认为,共同犯罪必须是数人共同实行特定的犯罪,或者说二人以上只能就完全相同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部分犯罪共同说则认为,如果二人以上持不同故意共同实施了不同的犯罪,当这些犯罪之间具有重合的性质时,那么,各行为人在重合的部分内成立共同犯罪;而行为共同说认为,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了行为,而非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亦即各人以共同行为实施各人的犯罪时也成立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在“行为”方面,不要求实施特定的犯罪,只要行为具有共同性就成立共同犯罪,不要求数人必须具有共同实现犯罪的意思联络,只要就实施行为具有意思联络就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一、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当然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单位本身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二、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故意。(1)各共犯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但故意的形式可以不同;(2)各共犯存在意思联络,如只有一方存在意思联络则有可能成立片面共犯。片面共犯一共存在三种情形:片面教唆,片面帮助,片面实行。三、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行为。(1)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1共同的作为2共同的不作为3作为与不作为相互结合(2)分工:1组织行为2实行行为3教唆行为4帮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