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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赔偿拿不到 雇主怕拘把钱赔
作者:任意鑫   发布时间:2013-12-19 15:13:2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老马.,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拘留!.....”。面对执行法官的严厉训诫,千方百计逃避执行的老赖雇主马某,在法治的威严下低下了头。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受伤雇工索赔案,申请人王某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被执行人马某在蚌埠市经营了一家早餐店。2013年3月12日下午,雇员王某在该店制作早餐时右手不慎绞伤,后入住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挤压伤。同年3月31日出院,共花费医疗费25546.2元,医疗证明书载明:建议休息三个月,住院及休息期间需加强营养等。在治疗期间,马某支付了6500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马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人民币27022.15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一直拒绝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马某履行法律义务,马某一直不予配合并千方百计逃避执行。经查询马某财产发现,马某在案件已生效未进入执行程序期间,有多笔大额存款转移。执行法官遂约谈被执行人马某,对其释法明理,强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但马某始终百般抵赖坚称“没有钱赔”。在谈话中,执行法官核实了被执行人马某转走存款的事实,认定其完全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于是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严厉的执行法官,心存侥幸的马某彻底崩溃,马上联系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