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碍案,通过法院的不懈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来反目的邻居,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沈某忠和沈某和是邻居,2012年春,沈某和全家在外打工,沈某忠在沈某和相邻的宅基地上盖楼房时,多占了沈某和50公分宅基地。2013年春节,沈某和打工回来发现沈某忠多占其宅基地,双方发生纠纷,沈某和一纸诉状将沈某忠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沈某忠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拆除所占沈某和宅基地上的50公分西墙。判决生效后,沈某忠未按判决书履行,沈某和于2013年8月2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到现场实地丈量,发现沈某忠两层楼房已经建成,沈某忠为建楼房花去18万余元,如果拆除50公分西墙,楼房可能倒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执行法官想:能不能不拆除50公分西墙,让沈某忠给沈某和适当的经济补偿呢。想到这里,执行法官分别找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法律规定,到邻里关系,从扒掉西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到扒掉西墙后给两家亲情上带来的伤害,执行法官苦口婆心,耐心劝说。在执行法官的真诚感召下,沈某和终于同意不扒沈某忠的西墙,沈某忠也同意给沈某和1万元经济补偿,两家昔日的好邻居,终于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