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被执行人拒不提供房产证的情况下采用登报作废原房产证的方法,强制执结了一起过户案件。
张某和王某本是二十多年的夫妻,离婚后房屋分割给了妻子,2013年2月妻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房屋,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并协助将涉诉房屋过户给申请人,但丈夫拒不协助过户且拒绝交出房产证,自以为聪明的他以为这样就能阻碍执行。2013年3月,法院登报将原房产证作废,并补办了新房产证。2013年4月12日,法院领取了新房产证后强制将涉诉房屋过户给了申请人。
夫妻本是同林鸟,好聚好散,相煎何太急。法官提示:藏匿房产证并不能阻碍法院强制过户房屋,反而会构成妨害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