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该案却可以用“跑得了庙跑不了和尚”来形容。2013年5月5日,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利用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申请人张某原系被执行人蚌埠市金碧辉煌休闲俱乐部的员工,因劳动争议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官司结束后,张某申请执行,但此时该俱乐部已关门歇业,法定代表人也不知所踪,原住所地改成了另一家大浴场,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承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查询工商登记,发现该俱乐部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共有五个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法院遂根据法律规定,追加了合伙人薛某为被执行人,并成功查询到其财产线索顺利执结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