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新年伊始,蚌埠中院就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进行了整体部署,执行局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局会议对该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超首先带领干警重点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和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朱超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干警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要常葆清正之心、常思廉洁之德、常修自律之身。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承办法官和人、财、物接触机会的较多,除了用管理制度来约束外,更重要的是大家要树立廉政为民的意识,只有打牢思想基础,筑严道德防线,才能正确对待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身边的诱惑很多,不要把吃吃喝喝当成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从小处着手,认真对待,慢慢就会坠入贪欲的深渊,最终面临的则是党纪国法的追究,家人亲友的离散,从昔日人人尊重的法官,沦落为人人唾弃阶下囚。
朱超强调,全体干警要把日常工作和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节日纠风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存在的司法不廉和“四风”问题,充分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活动真正达到修身炼心的目的,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思想作风、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开展好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正确运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执行措施的适用、法律文书的送达,继续加强案件的流程节点管理。要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苗头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实行源头倒查和责任追究,作为干警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朱超局长向辛勤工作一年了的执行干警表示了慰问和感谢,希望大家能够借助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系统的梳理,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为中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