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3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司法公开,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审判管理,实现了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新提升。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为实现“蚌埠梦”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708件,办结26078件,同比分别增长1.52%和3.55%,审限内结案率99.32%。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010件,办结2878件,同比分别增长5.54%和8.01%。
服务大局取得新业绩
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57件,判处罪犯3428人,同比分别增长3.13%和1.57%。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120件,186人被判处刑罚。严惩各种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05件,15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86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8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严惩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175名醉酒驾车人受到刑事处罚,同比增长28.68%。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严守防止错案底线,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行减刑假释标准规范化,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刑事和解工作,促成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878万元。
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审结买卖、保险、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案件1681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企业职工利益,审结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案件6件,审结我市首例企业重整案,涉案企业重获新生。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银行借贷、融资租赁、典当等金融类纠纷案件513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和企业间借贷案件1438件,涉案标的额1.72亿元。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倾力服务城市发展。积极应对因房地产政策调控以及城市建设引发的纠纷,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72件。市中院出台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16条措施,全市法院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审结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452件,为民营企业执行到位债权1.38亿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独具安徽特色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4件。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继合肥、芜湖之后,市中院和禹会区法院获得涉外和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助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促进“双拥”模范城建设,审结涉军案件29件。
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把保障群众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作为改进工作的重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7037件,审结16425件,同比分别增长4.43%和4.6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案件调解结案率49.41%。依法保障民生,审结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物业服务等案件4699件,涉案标的额1.37亿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4645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审结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及宅基地纠纷80件。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5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3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决定赔偿金额21.02万元。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 努力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市中院和5个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候访、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等“五大功能区”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群众诉讼更加便利。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庭前速裁调解结案216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8.13%。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法官到案发地就地审判和调解案件7169件。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5.32万元。按照信访制度改革的要求,健全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化解信访案件345件,依法终结信访程序17件。
创新执行机制,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强制力。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老赖”140人次,4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138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8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结案件3922件,执结标的额8.4亿元,实际执行率同比增长4.1%,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增长8.32%。市中院与房产、车管等部门协作,建成全省首家集财产查控于一体的信息化执行工作平台,打造集约高效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我市执行联动网上查控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向全省推广。
公正司法取得新进步
全市法院牢牢坚持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把公正司法的理念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监督制约,扩大司法民主,从制度上保障合议庭和独任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程序公正、处理适当。推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龙子湖区法院集中管辖市区少年犯罪案件、淮上区法院集中管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禹会区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取得新的成效,市中院设置审理职务犯罪、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案件的专业合议庭,在全市范围内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再审审查工作,坚持依法纠错、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被依法改判的案件18件。
严格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申诉案件听证询问率、二审开庭率等指数同比均大幅提升。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绩效考核等机制,19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409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77.59%,同比增长27.29%。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2次,邀请社会各界1120余人次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上网裁判文书1300余份,网络直播庭审49件。全市法院统一开通官方微博,发布审判白皮书,审判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节点监控,落实审限预警、月通报、季度分析等制度。健全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把审判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不断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全省法院审判绩效28项评估指标中,我市法院20项同比增益,15项居前五位,案件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一方阵。
基层建设取得新发展
市中院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大对基层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夯实全市法院工作根基。
改进监督指导,召开案件研讨会、对口庭会议26次,发布典型案例6例,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采取审判态势讲评、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文书评选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加强基础建设,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展顺利,已有两个法庭主体工程竣工。我市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实现和省高院审判管理与视频远程提讯四级联网,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提高保障能力,落实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配备,推动基层法院班子成员轮岗交流,90%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充实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加强装备管理,积极争取国家政法专项资金。强化司法警察综合训练,全市法警在省高院组织的体能考核中全部达标,提高了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
全市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一年来共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7人。市中院研究室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怀远县人民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案例。
改进司法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市中院和7个基层法院全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提升司法能力。以提升法官职业能力为目标,选派法官参加各层次教育培训1046人次。积极开展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活动,及时更新和充实审判业务知识。继续举办“审判理论与实务大讲堂”,努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纠纷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审判实践,信息调研和学术研讨等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狠抓司法廉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完善廉政教育、防范、查处、警示等制度,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律师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司法不廉。
接受监督取得新拓展
人大监督是审判权公正运行的根本保障。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立案、诉讼调解等专项工作8次,并对照人大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整改。认真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167人次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聘请83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与市检察院会签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实施意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蚌埠日报.珠城法苑2014年第1-2期,总第75、7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