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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法官说法》系列案例
作者:程晓翔   发布时间:2014-01-09 10:07:08 打印 字号: | |

    主持人:程法官,现在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小区里也是车来车往,现在小区里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请问小区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和公共道路上交通事故有什么不同。

    程: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们普通老百姓一般会认为小区里的道路和公共道路没有区别,其实不然。城市小区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小区内的居民通行,不对外开放,不具有公共性,属于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所指的道路,在城市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

    主持人:那小区里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和肇事者双方应该怎么处理呢?

    程: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

    主持人:那么程法官,是不是说小区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公共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民事赔偿方面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有所不同。

    程:是的,在小区里等非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使用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而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主持人:如肇事司机在非道路上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在刑事罪名定性和处罚上会有所不同?

    程:如果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肇事司机则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在公共道路交通管理范围之外肇事导致他人人身伤亡的,依照《刑法》相应的规定,就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处罚程度要远比交通肇事罪重。

    主持人:看来在小区等非道路上开车还得格外小心啊!

    程:是的,在这里提醒有车一族在小区道路上等非公共道路上行驶不能因车流量少,没有红绿灯或交警就放松大意,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别让悲剧发生在他人和自己身上。

来源:淮上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