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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官让我们这一对老朋友和好了”
作者:吴刚   发布时间:2014-01-13 15:02:0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因为9000多元的玉米种子款,家住村里的褚某与在集镇上卖种子、农药的陈某已经有一年多没来往了,但是近日生病住院的陈某却于昨天打电话告诉执行法官:“褚某到医院看望我了,我们这一对老朋友能和好如初,多亏法官始终劝我们互谅互让啊!”

    2011年春季,褚某为村里的农民从陈某的店里赊购了9000多元的玉米种子,临走时褚某承诺等小麦卖掉就把种子款送过来。但陈某一直等到2012年卖新一年的玉米种子也没见到褚某的影子,原因是褚某一直没有从农民手中收回玉米种子款,所以就不好意思再到陈某的店里。陈某不了解内情,认为褚某想侵占自己的这一笔种子款,便将褚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种子款。审理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基础,就将二人叫到一起主持调解。直到此时,褚某才向陈某道出苦水:“当年不知道是不是玉米种子的原因,农民普遍反映收成不好,所以都不愿意付种子钱。”经过调解,陈某作出让步,褚某同意给陈某8000元种子款。

    2013年8月,陈某仍没有拿到这一笔种子款。自己看在朋友的份上都作出让步了,可为什么褚某还不愿意给付呢?陈某很是气愤,于是就向怀远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褚某,并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其细说法理和情理,劝说其履行义务。终于,褚某同意先给3000元,剩余部分等秋收后再给。看到褚某的家境不好,一次性拿出8000元确实困难,又考虑到二人以前的关系,执行法官便劝说陈某同意了该方案。见陈某直到此时仍能如此宽宏大量,褚某很是感激。他信誓旦旦的说:“等秋天卖掉粮食,我一定把钱送到法院去!”

    2013年11月,褚某将剩下的5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案通过和谐执行而顺利执结,为和谐社会又添上了亮丽的一笔。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