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强行将被执行人堵在申请执行人大门前的两台手扶拖拉机推离,排除了妨碍,恢复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
蔡某与胡某系左右邻居,2010年10月,两家发生纠纷,蔡某用两辆手扶拖拉机将胡某大门堵住,使胡某全家不能通行,为此蔡某与胡某发生厮打,造成胡某轻伤,蔡某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另外法院判决蔡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拖拉机开离胡某大门前,恢复至不影响胡某通行。蔡某刑满释放后,仍不履行义务,2013年8月,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找蔡某做思想工作,让其主动把手扶拖拉机开走,蔡某都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又找到村干部和蔡某亲属做工作,希望蔡某能主动履行义务,但蔡某置若罔闻,坚决不同意履行。2014年1月23日下午,法院在做足前期工作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执行法官达到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蔡某的几名亲属出面阻止,并强行进入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克服急躁情绪,耐心宣传法律,将蔡某亲属一一劝离执行现场。下午4时,执行法官亲自动手,将被执行人蔡某堵在申请执行人胡某大门前的两台手扶拖拉机推离,一起为时三年之久的邻里纠纷,得以强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