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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 剑指“老赖”
全市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50件,执行到位金额近170万元
作者:蚌埠日报记者 吴媛媛  发布时间:2014-01-30 10:10:1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工资拖了快两年,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帮俺们解决了!”1月27日上午,农民工吴相成从法官手中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满心喜悦。

    当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为24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60余万元,而这些案件都是全市法院在近期开展的“春雷行动”中执结的。
 

   工资被拖两年法院一天执结


    自2012年3月起,龙子湖区李楼乡22名农民工陆续在长淮卫镇某轮窑厂务工。然而,当年10月以后,窑厂承包人王某某以经营不善、效益不好为由,不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后虽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协调,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去年5月30日,22名农民工将王某某告上法庭。

    龙子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与窑厂之间形成了不规范的承包方式,导致原告等人的用工形式极其不规范。同时,王某某作为实际承包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承包费难以支付原告等人劳动报酬的现状,应对此负主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考虑到原告实际付出的劳动和被告王某某既是承包者又是劳动者的特殊身份,参考王某某承包窑厂所获的收益情况,该院最终判决王某某支付2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1593元。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的四个月时间里,王某某一直不履行义务,这一万多元的工资款成了22名农民工的心病。去年12月底,22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子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当天就找到了王某某,与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一起,从道德诚信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某答应付清拖欠工钱,并于第二天将钱送到了法院。


    当拖欠将近两年的一万多元工资拿到手时,在场的农民工朋友连声向法官道谢,并送上了一面锦旗。“大家是跟着我出去干活的,拿不到工资,我比他们更着急。”吴相成说,“快两年了,我这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可以轻轻松松过个年了。”


    打工摔伤致残法院帮讨赔款


    五河县城关镇农民沈师傅是家中的顶梁柱,平时在建筑工地上干瓦工活挣钱养家。2012年5月26日,沈师傅在五河县一处工地二楼打地坪时,不慎跌落,造成重型急性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沈师傅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后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七级,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


    去年五月份,沈师傅将建筑公司、雇工人员翁某某告上法庭。经审理,五河县法院判决雇工人员翁某某赔偿沈师傅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医药费,还应支付15万余元,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去年11月份,案件经上诉驳回后进入执行程序。由于雇工人员翁某某是六安市人,行踪不定,案件在执行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执行法官多次到工地找人未果,最终在线人的帮助下,两次采取突击查账行动,冻结了翁某某20余万元存款,最终成功执结了案件。


    今年1月13日上午,沈师傅一家四口来到五河县法院,领到了执行款。“本来以为这钱再也要不到了,没想到春节前一下子拿到15万元,可解决俺家的大问题了!执行法官,我无以回报,就给你鞠个躬吧!”拿着银行支票,沈师傅突然向法官深深鞠了一躬,用最淳朴的方式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打响“春雷”行动岁末集中执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去年12月底,全市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涉农民工工资、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案件“春雷”行动。


    在本次行动中,全市法院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为重点,通过加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法官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和司法查控网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数据库,定期向有关行政机关通报;针对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暂时困难的,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制定和解方案。据了解,自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和“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已执结涉民生案件50件,执行到位金额近170万元,对5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公布17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为2名生活极端困难的群众给予执行救助。

(文章来源:蚌埠日报)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