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4年1月24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马某的举报,一举将在麻将牌桌上打牌的被执行人李某控制,并根据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拟对其司法拘留15天。
2008年5月9日,李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马某借款3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为凭。此笔借款后经马某多次催讨,李某总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偿还。2013年6月,马某无奈只得将李某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依法偿还借款30万元。怀远县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马某借款300000元。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3年11月,马某申请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此案。怀远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接手此案后,多次打电话给董某,要求其依法履行偿还义务,李某均不予理会,执行法官上门寻找,李某也是东躲西藏,行踪不定,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2014年1月24日下午一时左右,虽然是午休时间,但当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的举报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某宾馆打牌后,立即放弃休息时间,第一时间向执行局长和主管副院长汇报,决定对李某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在得到领导批准后,执行法官迅速赶到马某举报的地点,一举将在牌桌上打牌的被执行人李某控制。执行法官将李某带到法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李某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并表示要和申请人积极协商处理好此案。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先偿还100000元,余款从次月起每月还1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