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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法院 让我能够过个好年!
作者:吴勇 孙兴丽   发布时间:2014-02-08 09:06:0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4年1月24日,经执行法官积极主动斡旋调解,被执行人主动对申请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2010年10月,申请执行人许某因病入住被执行人怀远县人民医院,住院21天。但在许某出院休息三个月后,来到被执行人处拆解绷带时却根本无法正常行走。随着时间的推移,许某的情况并没有任何好转,给许某的生活、学习、工作及今后的婚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许某诉诸法院,要求怀远县人民医院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却并没有根据判决书的内容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许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得出被执行人怀远县人民医院消极应诉的结论。故执行法官主动上门,与院方沟通,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列举抗拒履行赔偿义务的后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被执行人了解到该案的严重性。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并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靠近年关,申请执行人许某激动的说:多亏了人民法院,让我能够过个好年!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