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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努力,执结四年交通肇事赔偿案
作者:刘国勋   发布时间:2014-02-10 15:02:1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1月29日,农历马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在执行法官4年来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就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执行事宜达成执行和解,杨某将首批执行款20000元交到了法院账户。

    2009年8月8日,申请执行人沈某被同村村民杨某骑摩托车撞伤,经法院判决,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杨某应该赔偿沈某130785.99元,扣除已支付人民币27103.20元,尚需支付人民币103682.79元。案件生效后,杨某本人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沈某于2010年4月9日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没有查到杨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4年来,除正常时间段上门以外,每年春节的集中执行活动,都把此案列为重点案件,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由于杨某刑满释放后即外出打工,在查找不到杨某的情况下,做被执行人杨某父母的工作,敦促其家履行生效判决;同时还通过执行联络站的执行联络员做被执行人杨某父母的工作。为对被执行人施以执行压力,在被执行人杨某所在村委会公告栏发布执行公告;并将被执行人杨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2013年底,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中,把这件2010年的案件也列为重点案件。2014年1月26日上午,在春节前,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终于将杨某堵在家中,并将其传唤到庭。同时,通过联络员将被执行人杨某的妻子通知到庭。执行法官既对其晓之以理,告诉他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也对其动之以情,把沈某受伤后卧床不起、没有经济来源、为治疗欠下大量债务等家庭的困境反馈给被执行人。不知不觉时间从上午谈到了中午,从中午谈到了下午。被执行人的思想慢慢转变,从开始的抵触到后来和妻子商量愿意共同还款。由于其孩子尚小、妻子又怀孕在身,全家仅靠其一个人打工维持生活,经济也不宽裕。提出把赔偿总额确定后先归还一部分、余下的再分月偿还的计划。申请人沈某的儿子到庭后也对杨某提出的还款计划表示同意。

    1月29日,杨某把第一笔执行款20000元交到法院账户。承诺自2014年2月起,每月还款500元,经济条件好转后再予以增加。就这样,一起执行了4年之久的案件终于有了良好的结局。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