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婚约彩礼返还案件。和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这起案件并不是由被执行人赵某履行的,而是由赵某的大哥代为履行的。
赵某和申请执行人陈某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经怀远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赵某应返还陈某彩礼款21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没有履行返还彩礼款的义务便和其父母一起到外地打工。见靠自己要回血汗钱无望,陈某便到怀远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虽知道被执行人赵某不在家,仍然通过申请人和当地的村委会详细了解了赵某家的情况,得知赵某的大哥经济条件很好,并且是一个很顾脸面的人。执行法官驱车前往找到赵某大哥,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做通了赵某大哥的思想工作,赵某大哥答应等其妹妹和父母回来时劝他们履行义务。2014年1月30日是大年三十,执行法官又赶到赵某大哥家。看见大年三十法院仍然来找赵某,很多人都出来观看。赵某大哥感觉很丢面子,他向执行法官承诺:“虽然妹妹和父母都没回来,但是等过完年后我一定到法院去处理此事。”2014年2月10日,赵某大哥带着20000元钱赶到法院。执行法官立即通知陈某也赶到法院,并劝其放弃剩下的1000元。刚开始陈某不愿意,当得知本案的实际情况后,陈某没有再继续坚持,最终同意放弃剩下的1000元。案件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