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法院裁定扣划了一村委会存款,一起历时五年的买卖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9年,怀远县兰桥乡某村委会从孙某承包的窑场赊购红砖,共欠款35000元,后经孙某多次催要,村委会以无钱为由拒付。2011年7月,孙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孙某35000元。判决生效后,村委会未按期履行义务,孙某于2012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村委会与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于2013年12月30日前还款。和解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村委会仍拒不还款,法院根据孙某的申请,恢复了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村委会的窑场对外承包,近期可能有一笔承包费打入村委会帐户,执行法官抓住时机,经常到银行查询村委会帐户存款余额。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2月17日,当执行法官再次查询村委会帐户时,发现其帐户有存款6万余元,执行法官随即将本金及利息45000元扣划至法院帐户,一起历时5年的买卖纠纷案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