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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摔下成截瘫 执行和解把案结
作者:李士刚   发布时间:2014-03-13 16:42:0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在最高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对于家庭极度困难的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在扣划被执行人首笔2万余元后,又组织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2年9月蚌埠市某大酒店与蚌埠市某照明店签订了一份灯饰订购协议,约定由照明店经办人徐某组织人员施工。2012年10月2日16时许,邹某受徐某指派施工,期间不慎坠地摔伤。当即送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双侧血气胸、双肺挫裂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急性呼吸衰竭、腰椎多发爆裂骨折截瘫”。后转至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2012年12月2日出院,在家休养。邹某与徐某及大酒店业主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诉至法院。2013年5月本院判决徐某赔偿邹某各项费用135044.8元,扣除已支付的65712元,剩余69332.8元与判决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酒店业主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徐某上诉后,2013年11月蚌埠市中院维持了原判决。

    判决后,被执行人仍然未主动履行,2013年12月26日,邹某持判决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法院了解到案件申请人家庭极度困难,申请人自2012年出院后一直卧床,其妻子自幼患小儿麻痹症行走困难,仅有一子在外打工。为落实最高院办理涉民生案件的精神,也为了家庭极度困难的申请人能过个好年,蚌埠市禹会区法院执行局顶着年底案件多人员少的压力,加大执行力度,快速出击,将被执行人徐某银行存款24000余元扣划至法院,并组织双方就余款达成了和解协议,于2014年4月底给付2万元,再于2014年7月底给付2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