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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付抚养费 爷爷替还把案撤
作者:李士刚   发布时间:2014-03-13 16:42:5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近日执结一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案件,小孩爷爷主动给付了部分抚养费,孩子的母亲考虑到之前的亲情,在案件未全部完结的情况下,主动要求撤回了执行申请。

    吴某与王某2012年在我院判决离婚,孩子王某某由母亲吴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王某某能独立生活时止。判决后王某未主动给付,吴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某沉迷于网络游戏,没有固定工作,偶尔在其父亲的小店内打打零工,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后孩子的爷爷主动给付了3000元,并愿意以后继续给付,吴某考虑到尚存的亲情,也主动来到法院要求撤回了执行申请,曾经的一家人又回到了之前的和睦。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