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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雇主拒赔偿 法官释法促履行
作者:罗向鸿   发布时间:2014-03-14 16:04:4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4年3月6日,面对法盲雇主的无理狡辩,嚣张蛮横,执行法官不畏难、不气馁,经过耐心解释法律法规,终于使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在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得到成功执结。

    2012年初申请执行人李某经人介绍在雇主叶某承包的工程工地上干活,同年7月4日,其在工作中不幸被房顶坠落的钢管砸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8天。雇主叶某仅仅支付部分医药费,其余费用叶某和工程发包方某公司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支付医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故李某将叶某和某公司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叶某和某公司偿付李某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7万余元,并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叶某和某公司却拒绝赔偿。2014年2月7日李某向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称叶某有车有房,而某公司也在正常经营,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执行法官调查叶某和某公司的银行存款并无收获,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谈话,但被执行人不是说在外出差就是说公司负责人不在,以种种借口回避执行法官。经过努力,2014年3月6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叶某堵在家门口,并将其带回法院。起初,叶某认为不应该由他来赔偿全款,而应该找某公司来与他一起还,并称法院在欺负他,态度十分恶劣。执行法官对其解释连带责任的具体含义,并进一步对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劝其换位思考,该起事故造成了李某九级伤残的后果,这些后果是否是7万余元就能解决的。经过法官的劝导,叶某终于心平气和的表示愿意偿还欠款。该案终于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得到及时执结。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