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对于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有些申请人不愿意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害怕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委托到天长市法院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反馈,申请人申请的工资和社保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案件不仅又快又好的执行完毕还为当事人节省了不必要的差旅费用。
2011年至2012年王某在某知名大型饮品股份公司天长分公司任职,期间未签订合同也未购买社会保险。2013年王某在蚌埠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王某双倍工资22000元并补缴任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王某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希望在本地查找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并提供各家超市可能购买该公司饮品的线索。但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住所地不在本市财产不好控制,并需至当地社保局办理补缴社保。来回出差不仅耗时且会产生差旅费用,不利于案件的解决。于是法院将案件委托到天长市法院执行,仅半个月天长法院传来消息,案件圆满得到解决,双倍工资和社保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