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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上阵腾退强占房屋 以正压邪获得群众赞誉
作者:罗向鸿  发布时间:2014-04-01 16:02:5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现在我宣布,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张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腾退房屋强制执行现在开始。”3月21日,随着执行总指挥的一声令下,龙子湖区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所强占的房屋实行强制腾退,经过一天的努力,顺利将诉争租赁房屋强制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2013年9月10日,龙子湖区法院审理王某与张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事实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承租的房屋予以腾退。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某于2013年12月15日申请撤回上诉,经法院审查,裁定准予撤回上诉,并维持原审判决。

  判决文书生效后,因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腾退房屋义务,王某遂向龙子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子湖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依照法律规定,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谈话,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希望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腾房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先是提出回老家奔丧,没有时间。后来又提出生病住院了,无法腾退房屋。最后,张某干脆把手机都关了,拒绝与承办法官联络。

  鉴于张某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还擅自将房屋交由他人进行经营,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本案腾退房屋面积达6500多平米,屋内物品繁杂,承办人为了顺利强制腾退房屋,先后多次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记录和考察,经过风险评估后,制定了缜密的预案。

  3月21日上午,龙子湖区法院调集20多名干警,在公证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强制执行,经过一整天辛苦的强制搬迁,涉案房屋终于腾空并交付权利人。申请执行人王某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和谐、文明、高效进行了赞扬,并说道;“法院使生效判决得以执行,我终于可以收回房屋开店营业了,非常感谢执行法官。”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