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4月2日,从禹会区党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全区党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传来消息,禹会区法院报送的张静撰写的《论贯彻群众路线过程中的缺失与修补--以基层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为视角》论文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征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法官最基本的工作态度,切实找准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禹会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调研工作,院长亲自抓调研工作,并带头撰写调研论文,细化分解调研任务,同时加大对调研工作的奖励力度,激励干警积极深入进行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从而提升我院调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