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向唐某交付了房屋的钥匙。至此,一起买卖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08年3月,陈某经销唐某代理的某品牌化肥,因资金周转困难,双方经结算,陈某共欠唐某化肥款125500元。经唐某多次催要,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偿还。2013年11月5日,唐某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陈某分批偿还唐某化肥款125500元。到期后,陈某仍未履行。2014年2月17日,唐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人员当即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陈某仍以无钱为由不愿还款。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陈某主动向唐某交付了房屋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