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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4-04-25 08:45:01 打印 字号: | |
  •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中院召开
  •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作重要讲话
  •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军总结部署工作
  •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军主持会议
  • 中院院长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责任书。图为朱昌锐院长与何懿副院长签订责任书
  • 中院院长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图为朱昌锐院长与龙子湖法院杜家素院长签订责任书
  • 领导讲话引起与会人员共鸣

    蚌埠法院网讯   4月24日下午,全市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中院召开,总结回顾201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中院院长朱昌锐,纪检组长何军,副院长朱军、余慧、何懿、李永成、张卫彬,执行局局长朱超,审委会专委,各部门正副职、副县以上审判员及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

    何军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认真开展廉政建设活动、强化制度执行力等三个方面总结回顾了201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五项工作任务。朱昌锐作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廉政建设提出四个方面意见及要求。

     朱昌锐指出,要认清形势,增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形成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清除一大批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的害群之马,司法领域也不例外,针对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对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期望值越来越大,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坐视少数人违法违纪影响败坏整个法院群体现象发生,必须深刻认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一贯性和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朱昌锐指出,要完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一是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落实;二是要强化审判权力制衡机制,细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运用谈话、岗位调整、组织处理及法律追究等多种手段,处理各种违纪违法的行为;四是强化查处案件发现机制,法院自身对问题要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早解决,防止“失控做大”、养虎为患。五是强化组织处理协调机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党政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系。

    朱昌锐强调,要突出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明纪律,严字当头,严明政治、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决不能处于失控状态,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坚持教育、管理、查处三管齐下,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不放松抓班子带队伍,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确保“五个严禁”、“八个不准”落到实处,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好院风。

    朱昌锐要求,要狠抓落实,全市法院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做表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的责任,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份内之责,在积极开展教育的同时,做到有反映必查,有问题必究,有腐败必肃,通过努力,促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朱昌锐院长还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由分管领导组织在会后分别签订。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