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蚌埠中院对首批155件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定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案件类型涉及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强奸等数十类。这是该院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于2014年年初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工作要求的实际步骤,以此促进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该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严格审查执行机关提供的材料是否完备,除审查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情况及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对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严格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对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犯罪等案件,一律开庭审理,重大案件提交审委会研究。
该院领导表示,今后审理此类案件,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审理减刑假释做到“全程留痕”,重要事项网上录入,加强与检察机关、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坚决杜绝以权花钱“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