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这些好心人的帮忙了!”龙子湖区某乡镇年届七旬的龚老太近日在拿到其小儿子给付的赡养费后,对龙子湖区法院执行局的的法官们连声道谢。
2009年8月,龚老太因两个儿子不给赡养费将儿子陈某、陈某某诉至龙子湖区法院。经法院判决,陈某、陈某某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6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赡养义务,且陈某某因龚老太起诉自己而恼羞成怒,不仅不主动履行,还辱骂龚老太,并叫嚣自己不会支付任何赡养费给龚老太。无奈,龚老太于2014年4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陈某某名下无存款、车辆和房产,且态度嚣张蛮横,执行法官决定联合当地村干部,对陈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月7日,执行法官驱车到达该村委会,村委会干部在了解基本情况后,表示将会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并派出3名村干部一同前往陈某某的家中。开始,陈某某态度还很强硬,称自己并没有犯法,不怕你们法院。随后,执行法官严肃的向其阐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后果,村干部也在一旁对陈某某进行劝说。最后,经过执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陈某某将从邻居借到的1960元赡养费交给了执行法官。
法官拿到执行款后,考虑到龚老太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将执行款亲自送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