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5月9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发出搜查令,快速出击,对该市某出租车公司进行搜查,当场将查到的银行存款变现支付给受害方。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李某在交通事故中去世,淮上区法院判决被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41万元;下余18万元由被告万某习、万某瑞共同赔偿,蚌埠市某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万某习因交通肇事罪服刑,无赔偿能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蚌埠某出租车公司又不愿配合法院执行,致原告伤心流泪。5月9日10∶19分,该院法官来到被告出租车公司,向公司负责人宣布对其财务室进行搜查。当场查到银行卡和存单各一份。法官宣布对该款予以查封、扣划。
但被告迟迟不愿到银行提款。经法官一再做工作,讲明不予配合的后果,10∶54分,承办法官才终于在公司会计的配合下到中国银行提取现金29000元。紧接着又马不停蹄到另一家银行取现11000元。11∶29分,承办法官把查扣到的4万元现金交到原告手中。并表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尽最大努力把下余执行款执行到位,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图1:执行法官现场对被告财务室进行搜查。
图2:执行法官带被告到银行提取存款。
图3:执行法官将第一阶段执行到的4万元钱交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