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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作共享 完善机制建设
蚌埠中院召开与市银监局、各商业银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座谈会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4-05-13 10:22:37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
  • 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执行网络查控
  • 参会的各商业银行代表
  • 参会的各商业银行代表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与银行业签署的相关执行合作文件要求,落实2013年12月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执行工作联席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5月9日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蚌埠监管分局、全市各商业银行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及信息共享工作座谈会在蚌埠中院召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蚌埠监管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爱国携蚌埠市17家商业银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蚌埠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超及执行局各科室负责人与参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

  朱军副院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在致辞中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我市的经济繁荣提供了强劲资金保障,为我市再创辉煌、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了积极贡献。

  朱军副院长强调,人民法院和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之间要密切合作,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建立规范、便捷、高效的网络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为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树立诚信意识。

  李爱国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作好信息共享,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市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执行查控专邮通道势在必行,这既是法院的工作需要,也是金融机构依法维权,与司法机关有效互动的需要。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合作密切,以前金融机构的呆、坏账主要依靠法院进行清收,如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胜诉权益也依靠法院执行予以实现。省银监局已将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作为2014年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多次会商,正在拟定相关合作文件。市银监分局和各商业银行要有序、有力的向前推动该项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同市法院一道磋商解决,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李爱国局长要求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履职能力的具体体现。建立良好的信息互动平台,对金融工作和法院执行工作都能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市银监分局将积极抓好组织牵头工作,负责协调好各商业银行与法院之间技术和操作上的衔接,通过借鉴外地和本市其他协助执行单位的先进经验,把信息通道完善好,在防范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建成严谨高效、查询便捷、操作方便、诚实保密、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朱超局长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的背景、顶层设计、法律依据作了概括性总结。他指出,执行工作由过去人民法院单打独斗逐步发展成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执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顶层设计和法律依据也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并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二十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今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院、中国银监会等8部委又联合印发了《“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这些都为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缩短了查控时间,简化了操作手续,降低了协助成本,顺畅了查控流程,随着被执行人信息在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的有效运用,为信用等级评定、行政许可、贷款审批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衡量和评价依据,使各商业银行能够更加客观地评判客户的信用情况,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经营风险,能够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营造“诚信者立,失信者废”的良好社会氛围。

  朱超局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在市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完善司法查控网功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运用、加大集中清理金融积案的力度,加快推进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进程,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共同制定网络查控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操作流程。

  座谈会上,市法院执行局介绍了近年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和我市执行指挥中心暨司法查控网建设运行情况,与会代表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并现场观看了司法查控员运用司法查控网实时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和车辆的操作演示。

  座谈会上,各商业银行负责同志就网络查控和信息共享在技术和实际操作方面充分交流了意见。
责任编辑:高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