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你们真是帮我大忙了,如果我被拘留了,我家日子可就难过了!”2014年5月13日,龙子湖区某村村民李某在将1600元执行款交付办案法官时连声说到。
2013年8月,李大爷因四个儿子不给赡养费将四个儿子诉至龙子湖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四个儿子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80元。判决生效后,四个儿子仍未支付赡养费给李大爷。无奈,李大爷于201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马上找四个儿子要赡养费,其他三个儿子很快就将赡养费交到法院,唯独大儿子李某仍拒付赡养费。通过对李某银行存款、车辆和房产查询,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申请人李大爷也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鉴于此,办案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5月12日,办案法官通过公安部门的协助,查找李某的住址,发现本市有两个名字相同的李某,且住址相近,一时无法分辨出谁才是李大爷的儿子。后来,在李大爷的帮助下才确定出李某本人。
5月13日上午,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司法警察共十余人,驱车前往李某家中,但却扑了一个空,李某本人并不在家中,听李某妻子说是在某公司上班,而这个公司离李某的家有点远,办案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前往某公司。等到某公司后,经过某公司人事部门的协助,发现李某已不在这儿上班。此时已近中午,办案法官判定李某此时可能已经回家吃饭,因此决定返回李某家中。到李某家后,发现李某果然在家。
在对李某说明情况后,便将李某带回法院。但李某仍旧拒不给付赡养费,且口中直嚷自己对李大爷不错,李大爷申请给付赡养费,自己接受不了。闻听此话,办案法官觉得这里面可能有问题,就与李某聊起了家常。经过了解才知道,李某作为大儿子,一直对李大爷照顾有加,平时就在自己家里吃饭,隔三差五还给点零花钱,生病了也是自己拿钱看病,现在李大爷向法院申请给付赡养费自己感情上接受不了,同时,李某觉得李大爷在分割房屋拆迁款上也不公平,偏爱老三,对自己不公平,所以自己才抵触给付赡养费。办案法官随即向李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让李某理性对待。最后,李某表示自己愿意给付赡养费,但是得回家取钱。为了便于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办案法官立即随同李某驱车返回其家中取钱。至此,一件涉民生案件就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