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4年5月12日下午,固镇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公开进行听证。案外人、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旁听人等数十人参加了听证。
5月6日法院执行局对一辆皖CAXXXXX号轿车进行了扣押,案外人柯某以该车于2012年12月就从被执行人处购买,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自己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由,认为法院的扣押措施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并提出异议。
县法院执行局对案外人的异议进行了初步审查,为进一步确认车辆买卖和交付的真实性,以及让该起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了解案情,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执行局研究决定召开听证会,并将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以实际行动推进执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