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故事]
家住江苏淮安的小洪今年17岁,由于父母离异缺乏家庭的关爱,加上他对学习不感兴趣,幻想着出去打工挣大钱,初中没毕业就离开家乡外出务工。2013年初辗转来到本市,在一家酒楼当服务员。
2013年3月,小洪因与客人发生争执,被酒楼老板狠狠地骂了一顿并扣了当月工资。平时就不太节俭的小洪,房租、上网吧都无力负担,情急之下小洪决定铤而走险。3月底的一天下午,小洪携带撬棍、匕首等遛进一个居民小区,见一住户家中无人,遂撬开防盗门进入室内。但翻来翻去只找到了1包香烟(价值20元),小洪只得拿了香烟离开,下楼时被小区保安抓住扭送至派出所,从小洪身上搜出携带的匕首1把。
经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后认为,小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构成盗窃罪,遂以犯盗窃罪判处小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文中小洪为化名)。
[点评释疑]
偷的东西很少,或者没有偷到东西,为什么也会被判刑?
依据安徽省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二千元以上,即通常情况下,盗窃财物的数额不足二千元不构成盗窃罪,但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情形之一的,即使盗窃财物的数额不足二千元,哪怕没有盗得财物,作案人都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以刑罚。如本案中小洪仅盗得1包香烟,价值很小,但由于小洪具有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两种情形,因此构成了盗窃罪。当然,小洪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