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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法官随笔之十
“常老师”哭了
作者:褚宏泉  发布时间:2014-05-26 15:56:43 打印 字号: | |

   “常老师”-是我们对本院河溜镇法庭书记员小常的昵称。这个称呼的由来一点也不复杂:小常曾经在我县某知名中学当过老师,而且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

    多年的语文教学工作奠定了“常老师” 深厚的文学功底,业余时间常写写诗歌、散文之类,在工作中也为人谦和,沉稳,一句话:真有点老班主任的味道。

    这个月的6号,我和“常老师”来回奔波一千多公里到江苏省盐城监狱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的被告叫龙某某,2013年因犯抢劫罪被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二年,刚服刑二年左右。

    在一阵繁琐但必要的安检工作之后,我们被监狱警方安排在了会议室等待……时间不长,就听到一声并不清亮的报告声,紧接着,一个剃着光头的黑瘦年轻人轻轻地走了进来,微低着头,分明的,我看到了泪水如奔涌之泉不停地滴落在他前进的道路上……我身边的原告也几乎失控,手捂着嘴巴,泪水顺着指缝静静地流淌……。

    由于之前管教干部对原被告都分别做了思想教育,哭了一会儿,原被告也就平静了些,我和“常老师”立刻投入了工作:

    你好,我是……,你妻子起诉离婚的诉讼材料你收到了吗?你有什么意见?

    龙某某:没有意见,我同意离婚,我不想耽误了她。

    那你们有没有孩子?有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龙某某:我们没有孩子,我什么都不要,都给她。

    ……

    由于被告的配合,庭审很快结束了。双方签了字,我们走出了监狱。

    出了大门,我观察了一下原告,她已经基本回复了平静。没成想一扭头,我看到了“常老师”眼中噙着大滴的泪,垂垂欲滴……

    我赶紧问他:怎么了?

    “常老师”有点哽咽:这么年轻,跟孩子一样,婚离了,还要在牢里蹲十来年……

    是啊,我轻声附和着。抬起头,监狱上空的阳光分外刺眼。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